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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首次报名考生1000人,遗留考生500人,可考检测维修保养方向

    2021-12-17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1000人,其中初级200人,中级800人。

    遗留考生:共500人,其中初级300人,中级200人。

     

    三、鉴定对象

    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请参考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第十一条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造成无法参考情况,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一)首次报名考生

    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报名条件的人员。不限制考生生源地。

    (二)补考考生

    报名2021年第一、二批次的考生,若单科成绩合格的,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补考;若双科均不合格的,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

    (三)遗留考生

    2017年以来,在辽宁站参加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参加技能鉴定的遗留考生,不需要在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报名。

     

    四、报名时间

    补考考生:2021年12月10日8时至12月10日20时

    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12月11日8时至12月14日20时

    遗留考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预约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方法详见辽宁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方网站)。

    网址:http://www.lnsxfhyzyjnjdz.com

     

    五、报名方式

    (一)首次报名方式(含补考考生)

    1.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

    2.通过报名审核,接到缴费提示短信后,通过辽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预约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技能补考考生缴费同时预约考试时间),预约系统报名途径见下方预约报名及收费二维码。

    3.缴费完成的第二天10时后,请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如依然显示“未缴费”,请及时拨打辽宁站咨询电话(024-86608893、83990671)予以确认。

    4.首次报名考生、理论补考考生收到预选提示短信后,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报名系统选择理论考试时间。

    选择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新报名考生,当日9时进行理论考试,当日14时进行技能考试;选择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当日9时进行技能考试,当日14时进行理论考试。考生需在考试当日8时30分和13时30分到辽宁站待考。

    理论补考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参考,需在考试当日8时30分或13时30分到辽宁站待考。

    技能补考考生,需按照在辽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预约报名系统内选择的考试时间参考,并提前半小时到辽宁站待考。

    所有未到或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考生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5.收到打印准考证提示短信后,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技能补考考生和历史遗留考生暂不需要打印准考证。

    (二)遗留考生报名方式:辽宁站将根据工作实际及个别地区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已报备的遗留考生技能考试预约场次,届时请有相应需求考生通过预约报名系统及时扫码报名,预约技能考试。预约系统报名途径见下方预约报名及收费二维码。

    具体预约方法、考试流程、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可在辽宁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方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lnsxfhyzyjnjdz.com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证件白底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https://www.chsi.com.cn/)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详见《考生指导手册》)的工作履历,打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四)鉴定考试承诺书

    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扫描上传。

    (五)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遗留考生、补考考生无需提交上述资料。

     

    八、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1.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1日,以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上午理论/技能鉴定时间:9时,下午理论/技能鉴定时间:14时。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于考试当日8时30分和13时30分进场待考,未到或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考生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2.补考考生:理论补考考生按照准考证日期和时间,提前半小时进场待考;技能补考考生按照预约报名系统约定的日期和时间,提前半小时进场待考。未到或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考生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3.遗留考生:按照预约报名系统约定的日期和时间,提前半小时进场待考,未到或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考生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19号)》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12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50元、技能鉴定费70元),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7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15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50元、技能鉴定费100元),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100元/人。首次报名考生、补考考生完成报名环节后,按照短信提示扫描下图二维码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在辽宁站参加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参加技能鉴定的遗留考生直接扫描下图二维码,通过预约报名系统预约技能鉴定考试,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及修改发票名头信息,请考生认真确认、核对。

     

    预约报名及收费二维码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入场时须出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2.28天内有中高风险或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来沈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疫政策进行医学隔离,本批次鉴定暂不对其开放。

    3.对照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域外来沈考生(沈阳市外)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鉴定。

    4.所有考生须下载并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考试入场时交辽宁站留存。考生需对承诺事项、个人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考评期间,考生除验证身份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6.本批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一旦生源地发生疫情,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将立即启动熔断机制,停止相关考生参加鉴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277号

    联系电话:024-86608893、83990671(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具体考试流程、防疫要求可在辽宁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方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lnsxfhyzyjnjdz.com

    附件:1.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2.健康应试承诺书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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